2014年11月25日以后的规定概要如下。
许可种类 | 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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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销售业 |
是包括了所有医药品的销售或授予的医药品销售业,除了不能制造以外与药房开设许可是一样的。 需要有店铺管理的药剂师。 |
批发一般销售业 | 属于“一般销售业”。面向大部分药店开办者以及医药品制造业者、销售业者、医院、诊疗所或饲养动物诊疗设施开办者进行医药品的销售或授予。需要有店铺管理的药剂师。 |
药种商销售业 |
除了福利劳动大臣指定的医药品以外的医药品中可销售或授予的医药品销售业。 毒药等指定医药品不得涉及。 店铺的运营只有在都道府县知事实施的药种商考试中得到合格者(药种商)才能进行。 |
配置销售业 | 根据福利劳动大臣定下的基准,把都道府县知事所指定的品种的医药品用配置的方法可销售或授予的医药品销售业。 |
特例销售业 | 如果药店或医药品销售业的普及部充分、有其他特别需要时,可进行都道府县知事所指定品种的医药品销售或授予的医药品销售业。 |